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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贝特领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:刘老师 手机:13882085680 座机:028-86127300 传真:028-86611799 Q Q:731498095 邮箱:731498095@qq.com 地址:成都市青羊区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大厦15A层B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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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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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 |
发文文号: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 |
发文部门: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|
发文时间:2011-6-18 |
实施时间: | |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: 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》和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09〕36号)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统计局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研究制定了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。经国务院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○一一年六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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