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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机构可以从事代理记账?
发布时间:2014-11-5 阅读:2880次  
根据现行规定,有两类机构可以从事代理记账:一是会计师事务所,二是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。其中后者必须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,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,而前者无需单独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。
《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》规定,单位委托非法代理记账机构或者个人进行代理记账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,并可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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